首页 > 招商 > 内容页

退赃退赔的减刑幅度和法律效果

2023-06-21 17:49:00 来源:法务网

一、退赃和退赔一样吗,具体是指什么?

不一样,但是特殊情况下会重合。


(资料图)

退赃:犯罪嫌疑人退获得的赃款,即退犯罪行为的违法所得。

退赔:对被害人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

二、刑事案件什么时候退赃退赔比较合适

1、如果案件简单,涉案金额较小且家庭经济条件允许,能早退就早退,这样更有利于取得对方谅解,在检察院阶段争取获得取保候审。

2、如果涉案金额比较大,取保候审可能性不大,建议在法院阶段退赃退赔。在法院阶段和法院沟通后之后才可能了解法官对案件的态度以及退赃退赔能够从轻的幅度,包括争取缓刑是否有希望,以此来决定是否退赔,以及退赔多少。

3、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有一定程度的退赃退赔,因为在判决之前如果可以退赃退赔的话,总是有机会能够有一定幅度的从轻。而且如果说判决之前不退的话,判决的时候还是一样会责令你退赔。作为家属来说还不如早点退。

三、退赃退赔的法律效果

(一)在公安阶段,如果积极退赃退赔的,可能不作为犯罪处理,也可能对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在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1、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比如两高一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高检会〔2019〕2号)第6条第3款,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2、对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在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在检察院阶段:退赃退赔是判断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和羁押必要性的依据,也是认定犯罪人是否有悔罪表现的依据,在检察院阶段退赃退赔,可能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逮捕、不起诉,或者不作为犯罪处理,具体还要结合案件进行分析:

1、判断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或者羁押必要性依据

《检察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指引》第3条:在犯罪嫌疑人罪行较轻的前提下,根据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团伙中的地位、作用、参与时间、工作内容、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情节,结合案件整体情况,依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综合判断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或者羁押必要性。在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如实供述且供述稳定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考虑社会危险性较小: 5.直接参与诈骗的数额未达巨大,积极退赃的从犯。

2、认为有悔罪表现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第160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认为具有悔罪表现:(一)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二)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积极退赃、尽力减少或者赔偿损失的;

3、可能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逮捕

《高检规则》第140条: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逮捕的决定:(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4、不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行为人系初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自愿具结悔过,接受人民法院处理决定,积极退赃、退赔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确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从宽处罚。

5、不作为犯罪处理

两高一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第6条第3款,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三)在法院阶段,退赃退赔是法院确认犯罪嫌疑人确有悔改表现的依据之一,在法院阶段退赃退赔可能减轻处罚、从宽处罚、免予刑事处罚、单处罚金、判处缓刑、死刑降低为死缓等,具体要结合案件进行分析:

1、认定确有悔改表现的依据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3条: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

2、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十) 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对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当从严掌握。

3、从宽处罚、免予刑事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行为人系初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自愿具结悔过,接受人民法院处理决定,积极退赃、退赔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确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从宽处罚。

4、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45号)第4条: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六)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

5、判处缓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一)初次犯罪;(二)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6、死刑降低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四、一般来说,退赃退赔会影响量刑,如果退赃退赔的,能减少多少刑期呢

(一)退赃退赔:一般来说,积极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期的30%以下。如果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如果当场查获全部的赃款赃物,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如果主动提供线索追回赃款赃物的话,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二)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如果你积极退赃并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可以减少到基准刑期的40%以下。

(三)对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即便退赃退赔也要从严把握:比如轻微暴力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只能减少基准刑期的10%-20%。严重的暴力犯罪也只能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四)退赔并且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可以减少基准刑期的50%以下。

(五)具有自首、重大坦白、退赃退赔、赔偿谅解、刑事和解等情节:可以减少基准刑的6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6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五、退赃退赔的数额怎么计算

退赃退赔的数额,一般是律师或者家属计算出来,然后找检察院,问退赃退赔数额是多少,检察院会给一个数额。检察院算出来的数额可能比当事人自己算出来的低,也可能高于当事人算出来的数额。如果检察院算出来的数额低,就按照检察院要求的数额进行退赃退赔,如果检察院算出来的数额高,律师可以进一步和检察院探讨计算的依据,明确最后的数额。

关键词:

Copyright   2015-2022 亚太导购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0036824号-11   联系邮箱: 562 66 29@qq.com